点FMVSS 218头盔安全标准

DOT宣布了摩托车头盔标签的最终规则

2011年5月18日 - 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发布了最终规则(这里)针对在美国出售的摩托车头盔的新摩托车头盔标签要求。

新的认证标签将带有制造商的姓名和头盔模型以及“DOT FMVSS No. 218认证。”

该规则是在2008年首次提出的公众意见(在此报告Webbikeworld文章)。

新法规的目的是通过使使用“ DOT”标签标记标记不符合当前联邦机动车辆安全标准218号218号(1973年首次出版)的“点”标签标签,从而帮助减少新颖头盔的可用性。

该规则于2013年5月13日生效。NHTSA还发布了FMVSS 218修正案,该修正案将“通过为某些测试条件,设备和程序设定合理的公差来帮助NHTSA实施标准”。

从《联邦公报》公告中:“具体来说,该最终规则为头盔保留系统设定了准静态负载申请率;通过指定测试速度和耐受性限制并删除跌落高度测试规范来修改影响衰减测试;提供头盔调节规格和降低装配重量的公差;并修改与DOT符号的尺寸标签和位置有关的要求。”

NHTSA表示,每年在美国出售520万头盔,2010年,有54%的摩托车手戴上“点”或FMVSS No.218符合的头盔。

14%戴着新颖的头盔,32%的车手没有头盔。该机构(2010年,2010年的“ 2010年摩托车头盔使用”(2010年),“这些数字是与2009年相比,与2009年相比,与2009年相比,FMVSS No. 218符合头盔的使用显着降低,当时可比数字为67%,9%和24%。”总体结果”交通安全事实研究报告2010年12月DOT HS 811 419(.pdf)

“在司法管辖区(20个州和哥伦比亚特区)使用通用头盔使用法律中,FMVSS No. 218符合头盔的使用尤其重要,在这些司法管辖区使用法律,使用合规的头盔从2009年的86%下降到2010年的76%,并且宣布消息称,新颖头盔的使用从2009年的11%增加到2010年的22%。”

“在2009年至2010年之间,在具有通用头盔使用法律使用法律的司法管辖区使用新颖性头盔的11个百分点增加了执法人员在执行头盔使用法律方面遇到的困难。”

FMVSS No. 218包括能量衰减,穿透性阻力,下巴带结构完整性以及对道路摩托车头盔的标签要求。根据NHTSA研究于2004年发布的研究,戴着符合FMVSS No. 218的头盔降低了摩托车撞车事故的风险37%。

当NHTSA在FMVS No. 218下测试了这些新颖的头盔时,该机构发现他们在标准中未能通过所有或几乎所有的安全性能要求。基于这些测试,该机构得出结论,新颖的头盔不会在撞车事故中保护摩托车骑手免受撞击或渗透威胁的影响,并且在撞车事故期间不太可能保留在摩托车骑手的头上。

更多的信息和有趣的背景可以在出版规则在联邦公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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